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(wen)題(ti)如下:
1.租賃(lin)前雙方調研深度不夠,從而造成決策失誤。
如(ru)事前(qian)認為租賃設備比較合算,而實際(ji)施工中由于某些(xie)原因致使租賃時間延長或工作量(liang)增加,導致租賃費用大增;
由于對施工機械性能不(bu)了解,從(cong)而使租賃設備形成大(da)馬(ma)拉小車而增加了費用。
2.目前尚無(wu)設(she)備租賃(lin)(lin)標準化格(ge)式合同文本,造(zao)成(cheng)租賃(lin)(lin)合同不嚴密,履(lv)行中發(fa)生糾紛。
雙方在簽(qian)訂合(he)同(tong)時,由于對大型機械使用風險意識不強,合(he)同(tong)缺乏準確性、嚴密性,對設備返(fan)還狀況和(he)完整性沒有(you)嚴格的界定(ding)。
3. 設(she)備操作人(ren)員隨機而(er)來,但機械(xie)日(ri)常維修由誰負責(ze)在合同中未說清楚,造成(cheng)設(she)備在現場管理不善,使設(she)備租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(zu)賃設備(bei)進入(ru)施工現(xian)場后(hou),承租(zu)方對設備(bei)的(de)使用管理(li)不善,施工方案(an)不完善和未制定租(zu)賃設備(bei)現(xian)場管理(li)辦法,致使設備(bei)閑置,降低使用效率(lv)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(bu)僅要選擇好(hao)租(zu)賃公司,還不(bu)可對(dui)合同馬虎。否則(ze)后期出現問題(ti)將(jiang)是一個很大(da)的(de)麻(ma)煩。